按照学校“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审计处于2011年9月16日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四要十不准”。
“四要十不准”是贵州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锤炼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展示良好形象提出来的,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审计处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 通过集中学习,使“四要十不准”规定内容深入全体职工脑海中,使大家时刻自我警醒、自我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附: “四要十不准”
(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
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4.不准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
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
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
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
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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